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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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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8 9: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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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 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在乌鲁木齐市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部署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本科学历以上或相应中级职称以上的应聘者不受地域限制,其他仅限乌昌地区(含两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夫妻一方为乌昌户籍的配偶、驻乌昌地区部队随军配偶)。 工勤岗位(C类)仅面向乌昌地区招聘。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乌鲁木齐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聘的,须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近3年来参加我市往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 2、就读普通高校尚未毕业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1年8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07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发布简章、资格审查与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 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将于8月8日通过新闻媒体和乌鲁木齐人事人才网站(网址www.wlmqrc.com)发布(可在报名点购买)。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 1、时间和地点 2007年8月9日—12日(北京时间10:30—18:00); 乌鲁木齐人才市场(市内乘61、104、152、153路车南湖小区站下车)。 2、办法 资格审查与报名在现场进行。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符合乌鲁木齐安置条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的证明,夫妻一方为乌昌户籍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驻乌昌地区部队随军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部队证明。 报名前填写《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招聘单位留存,一份报名缴费,表格可在报名缴费点购买或通过乌鲁木齐人事人才网站下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的,凭《资格审查表》购买《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人事考试报考手册》,领取准考证,进行报名缴费,并于8月15日—17日持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贴条,确认考试时间、地点。 具有相应中高级职称的,或应聘工勤岗位的,持有关材料和《资格审查表》直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不需报名缴费,免去公共科目考试,直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报名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 2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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