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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课程网上教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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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8-29 15:35:17    

 

我们这次辅导的重点是对《教育法学》这门课程的知识进行串讲。串讲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什么讲?也就是我们开设《教育法学》这门课程要达到什么目的。二是怎么讲?也就是我们应该结合《教育法学》的特点,采用什么方法去讲解这门课。三是讲什么?也就说在《教育法学》这门课程中,我们应重点讲解哪些内容,各部分内容之间是什么关系,我想,这些就是我们这次辅导课的主要任务。

这是我们授课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一)让学生掌握《教育法学》的基本知识。目的是让学生能够通过考试。(二)让学生了解教育法的最新动态。目的是让学生扩大知识面。(三)让学生初步掌握运用教育法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能够运用教育法解决实际问题。

(一)基础理论要讲透。教育法学是一门跨学科,既涉及到教育学的知识,又涉及到法学的知识。但是这两门学科的知识,不是互相孤立的叠加到一起的,而是有机地融合到一起,不能从中分离教育学和法学。不是教育学加上“法”字,也不是法学加上“教育”两字,就成为了教育法学。一定要突出教育法学的特点,让学生深刻理解教育法学的核心。

(二)要结合实际。教育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有结合实际,才能体现教育法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只有结合实际才能讲清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的相关规定是针对实际加以规定的,只有在实际中,教育法律的作用才能实现,而只有通过实际,才能明确教育法律的真正涵义。

(三)要根据电大教学的特点。首先,要考虑电大大多数学生的状况,而不是只考虑少数学生的情况。以大多数学生的需要来设计我们的教学。

其次,要根据电大教学的特点来设计教学,我们的教学方式较多,有文字教材、录音教材、 IP 课件、录像教材,还有 CAI 课件、资料库等等,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些教学媒体的作用,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教学。

再有,要根据电大教师的特点。《教育法学》本科课程是新开设的,很多问题还在探索之中,很多教师也是第一次教授这门课程。根据这些特点,我们的准备工作做得要细一些。《教育法学》是一门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学科。说它熟悉,是因为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天都在与教育法发生联系,说它陌生,是因为我们几乎忽视了它的存在,并没有有意识地从教育法学的角度来审视我们的工作。这是我们缺乏学习《教育法学》的结果,我们讲授《教育法学》,就是要提高我们的自觉性,更完美地做好我们的工作。

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很复杂的,时间关系今天我只能进行串讲。重点放在三个方面:(一)各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即各部分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二)各部门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三)各部分中可以扩充的内容。

 

教育法学知识概述:教育法学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掌握的一门学科。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教育的管理,逐渐从依政策管理转变到依法治教的轨道。这就要求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靠法律。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教的精神,我们必须了解和掌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依法治教是我们要实现的教育管理的目标。但是这一目标并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能实现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宣传依法治教的理念,讲授教育法的知识,掌握处理教育法律纠纷的技能。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开设与学习教育法学是实现依法治教的一个必要环节。

教育法学具有丰富和深奥的内容。

    我们所要讲的《教育法学》课程分为三大部分。即:总论、分论、法律责任与救济论。

1 )总论:主要是对教育法进行概括性、整体性、基础性的讲解。

总论的内容包括以下五章:绪论、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实施与监督。

① 绪论部分。主要从教育法学自身进行讲解,如:什么是教育法学,如何学习教育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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