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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课程网上教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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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8-29 15:35:17    

② 教育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对教育法的最基本的知识进行讲解,如:教育法的概念、原则、渊源、体系、规范等。

③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这是教育法学的核心问题,因此单独列为一章来讲解。

④ 教育法律关系。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对于我们理解和运用教育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⑤ 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这部分内容是保证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因而是必不可少的。

总论的内容是原则性和基础性的。各部分之间是互相联系的,同时总论又是学习分论和责任救济论的基础。如果缺乏总论的知识基础,就无法进入分论和责任救济论的学习。

2 )分论主要包括以下六章: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师、学生、学校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分论主要是对教育法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讲解。

① 教育基本制度。主要讲解我国教育制度的构成及其运行,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国的教育制度有一个概括性的认识。

② 学校。主要讲解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校的设立、权利、义务、责任等。

③ 教师。主要讲解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教师的资格、权利、义务、责任等。

④ 学生。主要讲解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以及对特殊学生群体的保护,如:未成年学生的保护、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等法律问题。

⑤ 学校与社会。主要爱讲解学校与社会的法律问题。学校与社会之间发生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很难明确地界定其范围。在学校与社会的法律关系方面,着重讲解了学校参与社会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学校与社会一体化中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学校民事行为方面的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学校捐赠、保险、融资等,还有学校与社会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学校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

⑥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这部分内容属于自学范围。教师可以简单给予指导,不必详细讲解。

分论的内容是具体性的、核心性的,体现了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学习分论的内容离不开总论的指导。分论的内容又为学习法律责任与救济论奠定了基础。分论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3 )法律责任与救济论。包括教育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两章。 这部分内容是教育法学分论内容的延续。仅仅讲解教育法律关系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学体系。要构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学体系,还必须包括对违法者进行制裁,也就是要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也要为受害者寻求正义和公正,也就是要建立受害者得到救济的途径。教育法学的第三部分法律责任与救济论是教育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部分重点讲解了常见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 8 个方面:教育行政、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学生伤害事故。主要讲解了各种法律责任的构成,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以及如何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等等。

② 法律救济。这部分内容重点讲解了法律救济的概念,法律救济的途径,以及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着重讲解了教育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救济制度。

我们所讲授的教育法学的三个部分,总论、分论、法律责任与救济论是不可分割和互相联系,并各有侧重的,只有对三个部分的内容都清楚了,才能深刻理解教育法学的知识。如果没有总论,分论与法律责任和救济论就缺乏理论的定位,就是割裂与分散的,只是一个一个的树枝,缺乏树干,不能生存。如果没有分论与法律责任论,总论就是空的,虚的,没有树枝,只是一根木桩,是无用的生存。只有三者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棵树。

第一章 绪论

一、本章的学习目标有三方面: 1. 了解教育法学的含义与特性、学科性质及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教育法学产生与发展过程;学习教育法的意义。 2. 理解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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