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学厅[2006]10号”文件中所列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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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教育部“教育司函[2006]120号”文件中所列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高等学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