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8号。学校代码为10423,网址为:www.ouc.edu.cn。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鉴定合格,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计划招生3800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包括: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以及国防生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德语、西班牙语的考生不要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4、除国防生限定男女生招生人数外,其他各专业(类)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2、各级院校志愿间的关系为“志愿清”方式,即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但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须服从专业(类)调剂,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相应批次线上无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学校将予以减招。对生源好的省份,学校将利用预留计划增加指标,按照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
3、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专业(类),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类)中去。在同一院校志愿内,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专业投档,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专业投档结束后,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考虑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情况,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类)中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因退档而造成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类)。
5、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为依据,选考科目相同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当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的生源不足时,可以录取符合我校规定的兼招科目的考生,但不录取我校规定的选考或兼招科目之外的其它科目考生。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均为C以上,考生进档后的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6、当考生德、体和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时,各专业(类)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