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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乌鲁木齐中考招生实行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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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7 13:15:04 |
6月26日下午至6月30日是今年乌鲁木齐市中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中考招生工作将在7月中旬开始。 6月25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乌教工委〔2010〕34号)。 在通知中,乌鲁木齐市教育局针对今年即将开始的全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纪律做出严格要求。各初中学校在报考阶段,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报考哪所学校必须根据学生自己的意愿,上交的志愿卡上要有考生及家长的签名。 在招生工作过程中,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加大公开度和透明度,主要招生信息和招生环节严格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考生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随时通过乌鲁木齐教育网或乌鲁木齐市各大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今年中考招生,必须阳光、透明,各学校必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划线;统一录取;统一审批;统一公布录取信息;统一办理高中学籍。 据了解,根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专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录取原则、办法、步骤和相关要求,严禁任何违规操作。规范招生宣传、招生行为,坚持讲诚信、讲信誉的原则,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排他性宣传及不负责任的虚假承诺,要尊重考生、家长的意愿选择。 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和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放宽录取条件、降低录取分数。 招生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各涉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各涉招工作人员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或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相关要求。 如有投诉建议,可拨打电话:8810404、88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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