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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分类 |
名额分配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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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45名 |
⑴音乐学
⑵音乐教育
⑶乐器修造艺术 |
13名
30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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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8名 |
⑴作 曲
⑵民族音乐作曲
⑶视唱练耳 |
11名
5名
(民乐作曲3名;戏曲作曲2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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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艺术
183名 |
⑴指 挥
⑵民族音乐指挥
⑶声乐演唱
⑷钢琴演奏
⑸现代器乐演奏
⑹打击乐演奏
⑺管弦乐器演奏
⑻中国乐器演奏
⑼音乐剧表演 |
3名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1名
20名
(美声12名,民声8名)
20名
21名
(电子键盘5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3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2名)
7名
(西洋打击乐4名、中国打击乐2名、流行打击乐1名)
61名
(小提琴15名、中提琴5名、大提琴5名、低音提琴3名、竖琴1名、长笛4名、双簧管3名、单簧管3名、大管4名、小号4名、圆号4名、长号4名、大号2名、萨克斯管4名)
30名
(笛2名、笙2名、唢呐2名、管子1名、扬琴2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3名、三弦1名、筝3名、古琴1名、箜篌1名、二胡5名、板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
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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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音 艺 术
10名 |
音乐设计与制作 |
10名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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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港、澳、台本科生4名 |
合计:260名 |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4、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 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 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 考试局、澳门 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5、少数民族青年可按定向生报考,录取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方式与时间: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⑴报名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shcmzsbm/
⑵报名时间:2007年1月1日—2007年2月15日
⑶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网址如下):
http://www.shcmusic.edu.cn/shcmzsbm/Flow.html
⑷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7年3月1日—2日
⑸报名信息确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
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介绍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⑶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⑷报名初试费100元、复试100元、三试费100元。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