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格日勒、美哈阿依·喀依尔、王杰等教师为该系讲学。同时,还选派教学骨干教师到俄罗斯、美国、上海、北京、贵阳等地访问、交流、学习,提高了该系的整体教学水平。
该系在注重学生舞蹈技术技能训练和舞蹈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学生的实习和实训,力求以舞蹈理论指导教学实践。近年来独立编排了《院庆五周年舞蹈专场晚会》及《寻根满洲》、《关东风情》等大型文艺晚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舞蹈教育的需求;掌握舞蹈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舞蹈普及教学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考试内容
1、素质测试
2、舞蹈片段
3、即兴表演
附: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听音笔试考试内容
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专业: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两个升、降记号以内(含两个升、降号),长度为八小节左右。
音乐教育、演唱专业: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C大调或a小调,长度为八小节左右。
演奏专业: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原位及转位、七和弦原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一个升、降记号以内(含一个升、降号),长度为八小节左右。
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沈阳考场报名时间:
⑴首轮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22日
⑵第二轮报名时间:2007年2月24日——3月4日
2、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音乐剧场
3、报名须知:
⑴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⑵年龄:不限。
⑶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演唱、舞蹈、基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符合本专业发展要求。有特殊才能者,由专家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⑷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⑸报名考试费100元,同时兼报其他专业者需另交100元报名考试费(报考专家教学班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常规教学班)。
⑹外地考生可按上述要求来信函报,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来函须填写南校区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沈阳音乐学院网站下载)。
⑺考生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肖像权归南校区所有。
⑻考生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⑼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收。
⑽参加2006年12月29-31日首轮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本人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领取的《200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复印件邮寄至南校区招生办;参加2007年3月8—10日第二轮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领取的《200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复印件,南校区根据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办的要求,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上报考生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办。
⑾南校区将于2007年1月份或2月份在长沙、杭州、深圳等城市设立省外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查阅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⑿获得沈阳音乐学院业余考级相关专业十级证书者,专业可免试,专业成绩按80分计算,笔试须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沈阳考场考试时间:⑴首轮考试时间:2006年12月29日—31日
⑵第二轮考试时间:2007年3月8日—10日
(3)南校区附中、考前学校学生考试时间:2006年12月23日
2、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3、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次完成,考试内容详见各专业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