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书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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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方:
,住所为,委派代表为。
鉴于:
1、被投资方系于年月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转让股权"),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万元、万元,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设,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得到投资方及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下列事项需经包括投资方委派董事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实施: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的重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3)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一次性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结束营业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原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按照下列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受偿:
计算方法一: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公司对投资方的所有欠款+投资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红利以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
(1)对于任何由于公司历史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等)造成的、审计报告中未能体现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发现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创始人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型业务及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在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执行及拟执行的分红计划。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如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资需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为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保证自本次投资完成后3年内不主动从公司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7)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经营情形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而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所涉股东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2)投资方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方满意;
(3)投资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足资本金,补足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向投资方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凭证或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确认历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交易费用的支付
1、本次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发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动、暴乱、战争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且对外公布的上市规则变动等)影响而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以至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2)原股东,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4)投资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
被投资企业: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原股东:
投资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年月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2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3.甲方拥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16.1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3.甲方拥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整(rmb)。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4
产品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社员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柑橘(杨梅、西兰花、茶叶)基地种植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条件下,方可建立产品购销关系。
第二条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档案”中记录。
第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应到甲方认定推荐的供应点选购,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资物品。
第四条收购农产品内容:
产品名称
种植面积
规格
(直径cm)
数量
最低保护价(元)
投售时间
备注
合计
第五条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按照________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2、包装标准:
为防止产品内伤,用袋装、散装包装的拒绝收购。
第六条交售地点:甲方场地及设在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
第七条收购价格:在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当地当天市场价格面定。
第八条付款方式:凭收购单领取现金,每十天结算一次。
第九条违约及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方法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免责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5
订单小麦收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_________。
2.收购数量:_________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_____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_________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第一、第二条质量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由甲方入库。
五、贷款及结算
由甲方负责收购贷款,并按照小麦实际入库数量和本协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落实______年度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甲方同意乙方对____________亩规划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廉租房项目____________一期),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乙方所征用的一期土地____________亩全部规划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即嘉和廉租房建设项目,用于____________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乙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勘、设计、招标等程序,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
三、考虑到对廉租房建设技术要求比较高,由甲方代乙方负责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负责对规划土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并妥善安置好拆迁户。项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资建设。甲方项目款按进度及时给予拨付,基础完工后每套支付政府补贴的40%,主体完成后,甲方应将政府配套资金即每套____________元全部拨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除保修金(2%)外,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收购款。否则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权处置所有建设住房。
四、乙方保证落实协议中征用的一期土地面积,并于月底前开工建设,______年______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时在双方协议的时间内给乙方拨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权不予收购,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严格按海东规划委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服从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设变更外,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随意改变已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纸。小区按规划设计图纸做到室外配套设施完善(大门、围墙、小区硬化、绿化、上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照明等),服务功能齐全,廉租房做到室内基本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质量及安全隐患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甲方不予收购。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以政府协议价格按房产部门核准的实际面积进行收购,收购后土地及房屋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收购价格:户型面积____________平米(含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确定,超出____________平米以上面积以每平方米按1980______元收购。
八、收购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_____套廉租住房(按实际面积确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划区内续建下______年度廉租住房。
十、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
(2)小区完成后,乙方有权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停车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于征地难度大,土地费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它资金由乙方负责,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于解决征地拆迁困难户。
(4)小区附属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小区绿化乙方施工至种植土、树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担。
(6)除锅炉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协议中第七条的收购价格收购。
(7)上下水接至小区外和平路,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负责办理土地手续,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小区代建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办各执一份。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7
公司资产收购协议公司资产收购协议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双方对于收购协议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生效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8
一、收购标的。
二、收购方式及收购合同主体。
三、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收购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收购价款及确定价格的方式。
五、收购款的支付。
六、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七、双方约定的进行收购所需满足的条件。
八、排他协商条款。
此条款规定,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该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收购方更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
十、保密条款。
该条款要求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收购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信息或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十一、锁定条款。
该条款要求,在意向书有效期内,收购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十二、费用分摊条款。
该条款规定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应由收购双方分摊。
十三、终止条款。
该条款明确如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转让方: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9
一、收购标的。
二、收购方式及收购合同主体。
三、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收购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收购价款及确定价格的方式。
五、收购款的支付。
六、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七、双方约定的进行收购所需满足的条件。
八、排他协商条款。
此条款规定,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该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收购方更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
十、保密条款。
该条款要求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收购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信息或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十一、锁定条款。
该条款要求,在有效期内,收购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十二、费用分摊条款。
该条款规定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应由收购双方分摊。
十三、终止条款。
该条款明确如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转让方: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______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0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_________。
2.收购数量:_________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_________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第一、第二条质量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由甲方入库。
五、贷款及结算
由甲方负责收购贷款,并按照小麦实际入库数量和本协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
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式;
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共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共同收购、经营电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装机容量:_________
2、装机容量:_________
3、其它。
第二条合作模式及计价原则
1、由甲方负责出资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做为收购第一条“1、2”款电站项目的收购资金。此18亿______元仅为初步拟定价,实际交易价以收购时达成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再收购其它电站时,双方另行协商出资价款。
2、由乙方负责上述电站项目收购的前期联系、具体运作及手续办理。
3、此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应先向乙方指定账户转入资金______元,此资金做为收购电站前期的运作资金,甲方负责监督此资金的使用。
4、在乙方与被收购方达成收购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按收购协议约定的价款总额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收购款项,以便乙方落实收购手续。
5、收购完成后,甲乙双方以收购的电站为资产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占股份额为_________%,乙方占股份额为_________%。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由甲方派出人员担任,总经理职务由乙方派出人员担任,并由乙方具体负责水电站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拟收购的电站信息真实,收到甲方转入的前期资金后,应立即开展收购工作,并在收购期间及时与甲方沟通收购进程,确保收购手续完整。
2.在收购期间,甲方应乙方要求,应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资信证明配合收购进行。
3、收购不成功时,甲方转入乙方账户上的收购资金,在乙方扣除与收购相关的费用外,余额应退还甲方。
4、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易协议签订之前、交易期间及不能达成正式交易后的______年内,保守与合作协议相关的秘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约定转入前期收购资金,则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即_________亿、元标准,下同)的千分之三赔偿乙方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约定转入剩余收购资金,在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百分之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且乙方不予退还原转入的前期收购资金。
3、因乙方收购手续不完善,给甲方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赔偿甲方违约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间内知晓的相关商业秘密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相关内容应列入拟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2、此协议签订后一______年内如未与拟收购方达成任何收购协议,则自动解除。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共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共同收购、经营电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装机容量:_________
2、装机容量:_________
3、其它。
第二条合作模式及计价原则
1、由甲方负责出资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做为收购第一条“1、2”款电站项目的收购资金。此18亿______元仅为初步拟定价,实际交易价以收购时达成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再收购其它电站时,双方另行协商出资价款。
2、由乙方负责上述电站项目收购的前期联系、具体运作及手续办理。
3、此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应先向乙方指定帐户转入资金______元,此资金做为收购电站前期的运作资金,甲方负责监督此资金的使用。
4、在乙方与被收购方达成收购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按收购协议约定的价款总额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收购款项,以便乙方落实收购手续。
5、收购完成后,甲乙双方以收购的电站为资产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占股份额为_________%,乙方占股份额为_________%。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由甲方派出人员担任,总经理职务由乙方派出人员担任,并由乙方具体负责水电站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拟收购的电站信息真实,收到甲方转入的前期资金后,应立即开展收购工作,并在收购期间及时与甲方沟通收购进程,确保收购手续完整。
2.在收购期间,甲方应乙方要求,应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资信证明配合收购进行。
3、收购不成功时,甲方转入乙方帐户上的收购资金,在乙方扣除与收购相关的费用外,余额应退还甲方。
4、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易协议签订之前、交易期间及不能达成正式交易后的______年内,保守与合作协议相关的秘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约定转入前期收购资金,则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即_________亿、元标准,下同)的千分之三赔偿乙方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约定转入剩余收购资金,在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百分之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且乙方不予退还原转入的前期收购资金。
3、因乙方收购手续不完善,给甲方造成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按拟收购电站总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赔偿甲方违约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间内知晓的相关商业秘密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相关内容应列入拟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2、此协议签订后一______年内如未与拟收购方达成任何收购协议,则自动解除。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购协议书简单篇15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双方在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及终止托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标准。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双方应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遵守和履行;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暂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的原则和精神协商处理。
第三条乙方确认,其同意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并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对价。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做为托管股权的持有人,将依据本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乙方支持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全部权利和权益,并为甲方转让托管股权提供一切合理方便。托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对价。
第二章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
第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亦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转让股权。_________(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A)。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转让股权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股权的持有者,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托管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名称)_________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B)。
第三章转让股权转让的安排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使实业公司变更为一家全部股权均由乙方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
第九条为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
2.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原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之附件);
3.甲乙双方将共同促使实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实业公司变更为由乙方持有全部股权的外商独资企业;
(3)批准对实业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及
(4)通过新的董事人选。
5.取得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准,并向实业公司核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四章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转让股权,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A所反映的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五章终止托管的安排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全部托管股权,终止甲方对托管股权的托管。
第十二条为完成托管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三);
2.乙双方将共同促使中民产业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对中民产业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四);
(3)通过新的董事人选;及
(4)通过新的监事人选。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托管终止后,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第条的规定对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转让对价进行分配。
第六章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及分配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受让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B所反映的转让托管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对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偿付双方对托管股权的出资;
2.偿付出资后的剩余金额由双方平均分配。
第七章基准日及完成日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甲方向乙方及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及转让托管股权的基准日。自基准日起,与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乙方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下列各日期分别为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托管股权转让予受让方的转让完成日:
1.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一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2.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三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第八章甲方及乙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十八条甲方在此就转让资产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对托管股权的托管事宜。
第十九条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受让转让股权的转让对价;及
4.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托管托管股权事宜。
第九章保密
第二十条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有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章未尽事宜
第二十一四条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判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协议权利
第二十六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第二十八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章附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生效条件
第三十条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完全达到后的当日生效:
1.协议业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合法正式签署;
2.协议得到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协议得到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十八章文本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副本若干,供双方呈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用。每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特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在中国_________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