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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

时间: 新华 租房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好的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供大家参考。

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

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M2)

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

计租面积(M2)

租金标准(元/M2)

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

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

支付方式

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

租赁期限

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篇2

出让人(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转让给乙方,房屋坐落在,面积为㎡,以¥元(大写:元整)的价位转让于乙方。

二、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一次性将上述房屋转让款支付于甲方。

三、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待更名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用该房屋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该房屋没有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与第三方订立出租、买卖或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签订后在房屋更名过户前甲方对乙方只转让对该房屋的使用(居住)权,待该房屋更名过户到乙方名下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买卖、占用等所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屋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管理费、使用费、维修费、公正费及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房屋未过户期间,房屋入住手续或其他政策性问题,甲方应授权委托乙方全权办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函)。

八、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悔约。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按照违约当月市场评估房价返还所有房款及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九、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见证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见证日期:

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x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_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乙方在20__年x月x日前分x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20__年x月x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20__年x月x日

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1.房子在广州

2.租赁期限及用途:该房屋租赁期限共计个月。从20__年到20__年。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天内未交付房屋的;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如乙方在租赁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在租赁前已经抵押或产权转让受到限制,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6.如因房屋所有权瑕疵或房屋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8.甲方交付的房产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或者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缺陷

9.甲方违反本租赁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电器型号及数量;水性能;电性能;气性能;

装修状况:其他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杭州个人租房合同篇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兴省”战略和关于“把森林旅游业真正发展成为森工经济的支柱产业”的规划,积极打造方正国有林区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拉动方正国有林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__]79号文件“建设原始森林探险、冷水漂流、冰雪运动、狩猎观鸟、疗养休闲、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车观赏、民族风情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的要求,从我局森林旅游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出发,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运作规律,经林业局批准,把___________项目租赁给___________进行经营。本着诚信合作,发展林区经济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甲方)与___________(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

二、经营单位:___________

三、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______年(______——______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黑龙江东部旅游线“哈尔滨——二龙山——方正——佳木斯——鹤北”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______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从______到______的使用。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

(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____________企业或公司。

1.责任:

(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________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________%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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