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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admin 院校招生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高校名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铁岭凡河新城鸭绿江路 18号

3.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50722.5平方米(约合22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9.4;专任教师32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2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153.8元;图书16.0万册,生均图书51.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 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

2) 充分考虑我校办学实际 包括 师资、 实习 实训条件等培养能力

3) 充分考虑以往各专业在各地区招生情况以及各专业就业质量。

4) 综合考虑我校专业平衡 有利我校稳健发展

2.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学费(元 / / 生)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3—5

文理兼招

48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3

560103

数控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4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5

文理兼招

4800

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6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7

60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8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9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0

530301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1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2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4

610204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5

610301

通信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6

610305

电信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7

630302

会计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8

630701

市场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4800

19

630903

物流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 “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 500元/年。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 120%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 105%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执行。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志愿专业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分数相同的,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录取;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中职升高职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在达到省规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中按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分数(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 - 72230333     024-72230555

真: 024 - 72230555

通信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 18号

邮政编码: 11 2008

址: www.lngczyxy.com

E- M ail lngczy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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