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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康高考分数线 2019年江西高考农村贫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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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南康新村有搬迁计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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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是丝绸之路的起始点,工业和旅游业都发展得非常不错,而且近两年正在执行城中村改造计划,目的是要改变城市面貌,将这些城中村和棚户区融入城市环境中。那么,2019年西安南康新村有搬迁计划吗?详细的搬迁计划是什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2019年西安南康新村有搬迁计划吗

从西安市政府部门发布的消息来看,南康新村并没有在2019年城中村搬迁计划中,本次拆迁计划共有60个城中村,其中2018年已经启动19个,预计201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包括丰禾村、枣园村、高楼村等等,剩下41个将是2019年下半年的完成目标。。
二、2019年西安市城中村搬迁计划详情

1、搬迁范围

2019年西安城中村搬迁计划中,将对60个城中村进行整改,其中包括西十里铺、五一村、丰禾村、王家村、观音庙、铁一村、铁二村、杜城村、郝家村、枣园村、董家门、鱼化寨、郭家庙、高楼村、赵村、广大门村、史家湾、贺家村、后卫寨村、南张村、糜家桥、团结村、延兴门南村、卞家村、河址西新村等等。
2、规划建设项目

本次城中村搬迁计划中,将会建造4个主题公园,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步伐,为西安市民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宜居环境,此外,计划还会打造62个绿地广场,和超过30个生态园林式居住区,总新增绿地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立体绿化在10万平方米以上,提升整个西安的绿化景观效果。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2019年西安南康新村有搬拆计划吗,以及2019年西安市城中村搬迁计划详情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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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高考农村贫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招生的政策宣传、考生报考及资格审查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各专项计划招生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招生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

(一)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乐安县、广昌县、莲花县、修水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1.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考生本人户籍地在本省的农村。

(三)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井冈山市、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修水县、都昌县、渝水区、分宜县、余江县、贵溪市、袁州区、樟树市。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我省苏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州市(18个县)、吉安市(13个县)、新余市(2个县)全境,黎川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南丰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广丰区、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袁州区、樟树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余江县、贵溪市。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1.已在实施区域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专项招生的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逐一审核,县(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随机抽查。

(一)国家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招考办在5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地方专项:各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工作,并到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有关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根据网报系统提供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5月20日前进行全省统一公示。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四)苏区专项:实施区域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苏区专项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关于考生户籍认定。

1.“农村户籍考生”(简称“农村考生”)的认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2)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见附件4);

(3)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2.“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认定,从高一入学开始直至本次高考报名,其户籍一直在当地县(区)。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三、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通过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要分别在毕业学校、县(区)招考办、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户籍地、专项招生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统一公示全省通过上述专项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以及高校专项面试后入选的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资格。

四、招生计划管理

(一)计划编制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属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二)计划公布

国家专项单设批次,按执行一本分数线院校和执行二本分数线院校分列公布。

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均列入一本批次录取,计划单列,招生高校在一本批次单设代号。

五、招生录取原则

(一)国家专项: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二)高校专项: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不单设批次,招生高校单设代号,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照考生所报一本批次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高校代号的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四)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政策投档,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五)符合专项报考资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招生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深入中学、班级,面向考生和家长,重点宣传实施专项计划的意义、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要做到实施区域高中全覆盖,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尤其是志愿填报期间,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审核各专项考生资格,认真、细致做好专项考生名单汇总、公示、上报等环节工作,防止出现漏报、错报,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不得将问题和矛盾直接上推。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南康四中2019年分数线

南康四中2019年中考的分数线, 436分。

赣州市南康区第四中学,简称“南康四中”,成立于2014年8月11日,是经赣州市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新成立的一所普通高中。

与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校区,现为区直属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级中学,同时也是一所政府重点将其打造成为赣州市独具特色、极具影响力的现代化示范性高中。面向赣南招生。

学校概况: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贸繁荣的“中国甜柚之乡”、“中国中部家具之都”----南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迅捷,校园环境优美,桂柚飘香,集山水之灵气,富含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浓厚的现代化气息。

南康四中是经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新成立的与南康中学、南康二中、南康三中、唐江中学完全一样的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高中。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南康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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