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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春季高考分数线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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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进高考网小编整理了青州春季高考分数线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历年春季高考分数

2015-2019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分数如下:

2015年专科:理科:523分。文科是:542分。

2016年专科:理科:562分,文科是:507分。

2017年专科:理工:560分,文史是:527分。

2018年专科:理工:576分,文史是:518分。

2019年专科:理工:565分,文史是:525分。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潍坊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学院新校区作为主校区坐落在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校园总占地780亩,建有附属医院3所,养老护理院1所,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建有高标准实验室139个。

截止2019年学校开设针灸推拿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医学美容专业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专业 2、中药学、药学、助产、护理。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院全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学院部标代码:14347

第五条 学院地址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邮 编:262500

益都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318号

潍坊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

2011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合并建立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潍坊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益都校区和潍坊校区分别位于青州市和潍坊城区。校园总占地800多亩,建筑面积35.21万平方米;建有附属医院2所,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建有高标准实验室13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现有专兼职教师800多人,专任教师80%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3991人,生源遍布全国各地。

学院专业设置集大专、成教、培训于一体,开设护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空中乘务、心理咨询、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22个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开展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

【办学特色】 学院人才培养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订单式培养。在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开设企业冠名班,实行校企双重评价体系。开展“双证”、“多证”培养,搭建行业需求人才的桥梁,学生在校期间除获得毕业证书,还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可以取得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老年照护等“1+X”证书。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院成立后投入900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实验实训基地,与校外70多家医院合作建成实习教学医院,开展实践教学,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全省各级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团体或个人一等奖和第一名。

学生就业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与全国100多家医疗卫生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每年有1000多人被学院推荐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等知名医疗单位工作,与北京朗依制药、青岛华新华义齿加工厂、威高集团、哈工大康复机器人集团、潍坊卫恩医院、潍坊金通医药等20多家医药企业签有订单培养协议。积极探索国外就业,与美国、英国、韩国等多家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成立了外派劳务培训中心、雅思培训中心,开展出国护士培训,300多名毕业生走出国门就业。

【成就及荣誉】 学院成立以来,树立了“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职学院”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线,加强内涵建设,改善育人环境,人才培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16年顺利通过办学评估,先后获得全国计生协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后勤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国家、省、市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助产系荣获2018年、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养老护理技能赛项一等奖、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称号;学院团委获得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团委”荣誉称号;公共基础部入围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近阶段,学院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发挥特色优势,提升内涵质量,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职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考试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二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在外国语的学习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方式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录取在常规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四)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重新明确高职院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6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校企合作各专业学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收费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备案的标准收取学费。

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收费执行上级最新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标准为600-1100元/生/年不等。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2)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5)除国家规定的助学政策外,学校还设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的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

第二十九条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心理咨询、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老年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春季高考护理类考生可以报考,但取得的毕业证不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三十条 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批准以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社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邮 编:262500

益都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318号

潍坊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

网 址: http://www.wfhlxy.com 或

http:// zhaosheng.wfhlxy.com

电子邮箱:wfhlxy@163.com

咨询电话:0536-3278236 3278535 3277335

17753609705 17753609706

传 真:0536-3278735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www.sdpec.edu.cn ; http://gaokao.chsi.com.cn 。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 高考 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31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报名,登录后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我院三个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二十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闭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题,满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 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闭卷考试,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共300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70%)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70分),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依据进行核算。

2.素质测试(占总分的30%)

素质测试满分90分,由我院命题,闭卷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职业倾向等。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1.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27日―3 月1日。

2.考试形式:线下笔试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笔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考试注意事项等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类单独划线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素质测试成绩占30%。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根据各类别录取 分数线 上考生 志愿 调整各类计划,当某类别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类别。

(二) 师范 类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审核后计划执行,不再增加,若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经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或科类。

报名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相同类别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退役军人类专业:根据各专业(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类)计划,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第二十三条 免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学院网址:www.wfec.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历年春季高考分数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近三年录取分数线:

1、护理专业 : 2014年:412分 、2015年:444分、2016年:487分。

2、助产专业:2014年: 427分、2015年:446分、2016年:492分。

3、药学专业:2014年:312分、 2015年:431分、2016年:436分。

4、中药学专业:2014年:无、2015年:446分、2016年:441分 。

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014年:342分、2015年: 431分、2016年:440分。

6、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014年:466分、2015年: 432分、2016年: 438分。

7、医学美容技术专业:2014年:无、2015年: 432分、2016年:436分。

8、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2014年:无、 2015年:437分、2016年: 439分 。

9、康复治疗技术专业:2014年:342分、2015年:434分 、2016年:436分。

10、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2014年:无、2015年:259分、2016年:485分。

以上,就是学进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青州春季高考分数线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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