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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admin 高校招生简章

  2021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生(录)简章

  一、学院简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普通 高等专科院校,2000年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 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成立,隶属公安厅领导。主要承担我 省公安政法类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占地103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 校生1185人、函授教育学生634人;设有11个公安司法类专 业,建有6个省级示范专业(其中,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 特色优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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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于2004年、2011年两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建立了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 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 教学基地、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 地,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 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 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 育培训基地、青海省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6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被推选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建设联盟理事单位。已累计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单位培养输送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公安民警和在职干部近4 万人次,大多数已成为公安政法队伍中的骨干和领导,为我 省公安政法工作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以来,全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主动适 应青海省情,突出办学特色,发挥了学院培养人才、服务行 业、贡献社会的积极作用。

  突出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特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学院的 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的政治 属性,以党建统领各项业务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思政育人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创建党建工作品牌, 夯实广大师生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突出公安实战教学特色。聚焦公安实战需求,按照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思路,深化公安实战化教学改革,打造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符合警务发展趋势的专业体系,优化课程体 系,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实战训练,构 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 养质量。

  突出服务公安政法行业特色。聚焦新时代公安政法工作 新要求,坚持服务公安队伍建设,发挥社会需求服务能力。 近3年来,培训各警种干警2万余人次。

  二、招生(录)对象

  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公安基层工作需要,经省公安厅同意,2021 年我院公安专业面向青南地区(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州藏 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定向招生(录)。

  招生对象为参加青海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且立志为青南地区基层公安工作服 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录)计划

  2021 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招生(录)计划

  四、招生(录)条件

  (一)报名要求

  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的考生,应具备下列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且具备当年高考资格;

  7.年龄为 16 周岁以上、22 周岁以下(1999 年 9 月 1 日 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 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 评标准。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的考生, 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 关的政治考察。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 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考生政治考察工作定 于 6 月 9 日—24 日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考察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 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 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 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 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 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2.身体条件。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的考生需 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 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 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 2)在 17.3 至 27.3 之间,女性在 17.1 至 25.7 之间。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为 4.8 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 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 7 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 痕,面颈部无瘢痕,无文身、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 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 15 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 显瘢痕。

  五、面试、体能测评

  (一)志愿选择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的考生要按 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和体能 测评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专业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 处理。

  (二)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 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 次,合格标准:男性≥2.05 米;

  3.引体向上。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 次/ 分钟;

  以上 3 个项目中有 2 个及以上达标,体能测评结论即为 合格。

  六、招生(录)程序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 技术)专业招考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 部组织实施,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配合。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 院青南定向(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考生高考 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公布后,青 南定向专业招生实行现场报名,从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根据 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 1:5 的比例,确定 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相关考察环 节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之后 按照笔试成绩 1:3 的比例进行面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 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已录取考生需与用人单 位和我院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毕业后工作去向、最低服务年 限、违约责任与处理等事项。

  现场报名、面试时间:6 月 26 日 8:30—16:30

  现场报名、面试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省西宁 市南山社区建新巷 22 号)

  体检时间:6 月 27 日 8:30(迟到 30 分钟及以上视为自 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6 月 27 日 7:00 在青海 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 体检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6 月 27 日 14:30(迟到 30 分钟及以上 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准考证时间:6 月 30 日 14:30— 16:30

  领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准考证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门 卫

  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7 月 1 日 9:00—10:30

  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7 月 1 日 14:30—18:00

  公务员考试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注意事项:考生需在提前专科批次定向志愿中填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道路交通管理或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当生源不足时,我院可将此计划调整至普通类提前专科批次,确保完 成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

  七、学习费用

  经学院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公安专业学 生,学费按照退役士兵在校生执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 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八、教育培养及就业

  定向招录的学生与我院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教 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学院及招录地区公安机关的共同 教育培养,学习期满达到我院毕业条件者,颁发青海警官职 业学院毕业证书,定向就业公安机关履行协议,接收其为正 式公安干警。如未取得毕业证或者在校期间有违纪违法情况 发生,取消其定向资格。具体事宜按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

  九、招生专业简介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580102K) 学制:三年 本专业于 2000 年经青海省教育厅批准设置,属公安与 司法大类公安管理类专业。

  该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 明”、具备人民警察优良职业道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 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现代道路交通 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体系,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等各类交通警务所需的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德技并修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交通工程与控制、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管理文书制作 与笔录训练、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实训、机动车查验与检 测技术等。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580201K) 学制:三年

  本专业于 2003 年经青海省教育厅批准设置,属公安与 司法大类公安技术类专业。

  该专业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优良,具有良好职 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了解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熟悉相关法律,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 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核心 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痕迹检验、笔迹检验、文书检验、图 像技术、微量物证分析、刑事科学技术大数据应用、刑事科 学技术智能化等知识与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从 事各类案件现场的勘查、分析、重建以及常规物证检验、鉴 定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刑事摄影、 文件检验、理化检验、法医学概论、刑事技术实战训练等。

  十、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领导小组, 未尽事宜按照《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2021 年招生章程》执行。 如有变动,按省公安厅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 0971—82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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