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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时间: admin 报考指南

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 文化 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重庆师范大学 认可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考生进档以后,按以下规则录取:

(1) 书法 学在重庆认可 四川美术学院 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 山东师范大学 组织的15校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2)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 数字媒体 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6)音乐表演按专业成绩录取。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 招生计划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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