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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高考加分政策

时间: admin 政策解读

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容易刺痛神经的话题。紧接着加分,下一个关键词就是:公平。日前很多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20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下面为你介绍关于宁夏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


一、2020年宁夏高考加分政策最新消息


截至目前2020年宁夏高考加分政策暂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宁夏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参考。

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 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 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11 号) 规定,今年我区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4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 10 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 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4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 20 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 士子女以宁夏军区政治工作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45.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 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20 分、30 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6.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 仁、徐套、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可参照第 45 条规定执行。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 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 5 月 31 日计算,

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第 45 条规定执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47.同时符合第 43 条至第 46 条规定中两项(含)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顾分值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不得累加。

4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 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 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者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 知》(公政治[2018] 27 号)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 应急[2019] 66 号)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9.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 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二、宁夏高考最新新闻消息

据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3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55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7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1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国家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3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7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5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1分。

四、地方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3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7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42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47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7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七、艺术类(文史)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18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28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八、艺术类(理工)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67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28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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